发布时间:2021年04月28日 来源:光明日报 阅读:109次
中小企业是我国经济增长的重要动力和经济韧性的重要基础。过去一年,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造成的冲击,国家通过实打实的助企纾困政策,极大缓解了中小企业的困难与压力,实现了全年新增市场主体2500万户的逆势大幅增长。“十四五”开局之年,护航中小企业仍是“扩就业、保民生、稳经济”的重要任务。优化中小企业营商环境,有助于打造良好有序的竞争生态,充分激发内生创新活力,成为新时期助推中小企业行稳致远的题中之义。
为扎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进一步支持中小微企业加快恢复生产经营,国家近期出台一系列纾困惠企政策举措。首先是延长优惠政策,对中小微企业“再帮一把”。如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进一步延长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政策和信用贷款支持政策;财政部税务总局延长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的增值税政策执行期限至2021年底。其次是加深支持力度。财政部与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公告,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有普惠性税收减免优惠的基础上再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北京市将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起征点从月销售额10万元提高到15万元。此外,针对中小企业的政策供给与落实不断优化,支持精准性与有效性不断提升。浙江省出台一系列配套细则实施精准减税,加大对物流业、外贸出口等重点行业恢复发展的支持;湖北省印发31条“长期支持”政策,促进文化旅游产业的疫后重振。
助企政策的落地见效需要有良好的营商环境作为支撑。然而,现阶段中小企业在融资环境、市场环境、创新环境等方面仍面临发展困境。一是“融资难、融资贵”的现象仍普遍存在。各级各类普惠贷款政策难以有效落实。中小企业因规模小、资产轻等特征在申请银行贷款时受限制较多;针对中小企业的金融管理机构较少、普惠融资产品多样化不足、贷款风险补偿机制有待完善等问题增加了其获得贷款的难度。中小企业不得不选择短期贷款以满足生产经营需要,进一步推高资金成本。二是各类“玻璃门”“隐形门”等限制与准入门槛阻碍了公平竞争。一些来自企业规模、资质许可、本地保护、所有制性质等方面的隐性壁垒挫伤了中小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积极性。三是创新支持力度与创新成果保护有待加强。现有创新环境难以满足中小企业创新创业的需要,创新要素获取的可得性与便利性不足。政府引导资金的申报管理复杂、存在诸多申报条件;中小企业与科研机构等研发部门合作的渠道有限,缺少相应的服务和支持;知识产权保护状况不尽如人意,侵权行为“成本低、处罚弱”,与中小企业维权的“周期长、投入高”不相称。
立足当前,改革需从优化中小企业营商环境着手。一是打造更普惠便捷的融资环境。一方面综合施策,通过强化金融扶持、丰富融资渠道、加大贷款风险补偿力度、建立健全信用监管体系等方式,多措并举打出“组合拳”,推动减税降费政策的落地落实。另一方面增强政策的稳定性与可预期性,不断完善减税降费政策,帮助中小企业长期经营、持续向好。二是塑造更公平透明的市场环境。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持续提升企业开办服务能力,让新增市场主体更加便捷高效;推动“一企一证”“证照联办”等创新举措,简化中小企业生产经营和审批条件,破除“准入不准营”问题;进一步清理在市场准入、政府采购、招投标等领域的隐性壁垒,为中小企业提供更加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市场竞争环境。三是营造更健全灵活的创新环境。在充分考虑中小企业知识产权保护需求与能力的基础上,健全知识产权服务体系与维权机制;加大对中小企业在人才招聘、研发投入、创新创业支持等方面的引导与服务,推动创新资源向中小企业敞开;此外,关注数字技术在帮助中小企业优化管理方式、创新商业模式等方面的作用,为新经济新业态的成长提供充分的土壤。(马晓白 刘小溪)